在起重机安装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机械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行机构,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在有可能被起重机构件碰撞发生事故的区域内作业,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并认真做好监护工作。操作起重机遵守下列规定。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过卷。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行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突出部的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服从上面。吊运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超过一半时,应立即更换。起重机吊钩达到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绳不得少于3圈。不准用电磁盘吊物件上球磨平台。工作人员在的地点上,下起重机,严禁在轨道旁行走。禁止由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撞移另一台起重机。
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起重机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额定起重量,这是起重机在操作中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对旋臂式起重机还规定了不同高度的额定起重量。在使用吊具时,如果吊具的角度不同,其额定起重量也不同,额定起重量应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的金属标牌上加以标明。除了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周期外,使用单位应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这些检查都属于预防性维修,每次检查,保养和维修,尤其是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应做出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烟雾太大,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作业。不准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拨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体。被吊物体不准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进行捆绑。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