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的减摇装置通过起升钢丝绳交叉缠绕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属于减摇装置。它只是利用起升钢丝绳的交叉缠绕,增大钢丝绳和水平面间的夹角,增加钢丝绳在摇摆过程中的调整张力和阻摇的能力。这种方式的弊端十分明显,首先,减摇效果差,吊具在不同的高度及载荷下,减摇效果差异很大。其次,增加了钢丝绳的弯折次数,影响钢丝绳的寿命。八绳防摇系统起升卷筒为八组绳槽卷筒,钢丝绳通过改向滑轮分别到吊具上架的四个固定点。钢丝绳在吊具和小车间形成四个独立的三角形,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原理,实现吊具的摇摆控制。八绳防摇的另一个显著特点:用钢丝绳的固定点取代吊具上架上的滑轮,这样就消除了滑轮在钢丝绳上的滚动现象,从而减弱吊具的摇摆。因具有以上的特点,并且在吊具的前后左右四个面上钢丝绳都形成了三角形结构,因此,在小车方向和大车方向上,防摇效果都很显著。由于被抑制的摆动的动能传递到钢结构上,并最终传给车轮,因此如果此种减摇形式应用在轮胎吊上,会加速轮胎的磨损,缩短使用寿命。另外,八绳防摇的吊具上架比较复杂,因此比常规的吊具上架重,导致起升电机的功率增加。八根钢丝绳同时从卷筒上绕出,钢丝绳的倍率为1,导致起升减速箱的输出扭矩比常规缠绕形式的增大至少2倍。电机和减速箱的加大使小车总成的重量增加,再叠加为了增加钢结构的抗摇摆刚性,增大钢结构截面导致的结构重量增加,因此这种减摇形式的机型总重比传统形式的重。
初级起重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起重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初级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高级起重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中级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