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汽修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高级汽修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维修手段落后。汽车维修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整个维修管理工作更为混乱,尤其是一些经营体制比较小的个体企业,其掌握的维修手段以及管理手段逐渐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汽车维修主要以个体为主,而其在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上,更多通过管理者的主观意识来确定维修工作开展的方式以及管理,影响了维修部门的工作进程与效率,不能准确地完成企业经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另外,因为管理工作都是按照管理人员的主观意识进行,技术人员的意见大部分不会被接受,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会打击维修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弱化了维修行业的凝聚力。系统性缺乏的管理方式,也会影响企业在客户心中的形象,不利于奠定灵活、长期的服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