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且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且满足从事操作作业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拥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有与操作作业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具有性物件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作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工作。
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2、毕-业-证复印件1张;
3、近期一寸或二寸蓝底电子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