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汽修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高级汽修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汽车维修企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维修现场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2)在维修工作场地或在进行维修工作时禁止吸烟。(3)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4)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5)工作时按规定穿戴保用品,不准赤裸上身进行工作。(6)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7)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