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