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核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过程中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检验的特种设备有这样不符或那样不符,此时我们会依法、依规给被检单位下达“意见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经核实后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也就是说下达整改通知书只是完成了一半的检验工作,核实整改情况并出具报告才是工作的完结。但实际检验中我们是不是认真履行了我们的工作职责,下达“意见通知书”后是不是收到已整改完毕的回复就出具合格报告,还是现场核实后再出具合格报告。可能每一个检验员都有各自的答案。记得有一次课堂上一位长期从事化工行业的设备专家讲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面对事故,对我们这些管理者,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几种结果,第一种,经济责任,也就是大不了罚点款,扣点年终奖;第二种,行政责任,说得通俗点,就是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或丢“乌沙帽”;其实这两条都不算什么,核心是无论站在任何一个角度的我们必须有生命的责任。对于死者来说,她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与生命相比较,一切显得是那么的渺小。
考叉车证应符合的条件为:
1.年龄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